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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與創新
 
任何事物只要能讓你感動或激發想像力,

儘管大膽剽竊。用力汲取電影、音樂、書本、
繪畫、詩歌、攝影、對話、夢、樹木、建築、
道路標誌、雲朵、光影、動畫、網路資訊、
帶給你的靈感。任何東西必須能直接打動你的靈魂才有剽竊的價值,
這種情況下,你的作品是很真誠的。真誠是無價之寶。
世界上沒有所謂原創性的這種東西。
不必費心掩飾剽竊的行為──只要你喜歡,
甚至可以大肆宣揚。
記住
法國導演.盧克.高達
所說的話:「你的想法取自何處不重要──
重要的是
你要把這個想法帶到什麼地方」

記得微軟稱霸電腦開機系統時,蘋果電腦高層指責
微軟剽竊他們的滑鼠創意,微軟高層反擊說,
蘋果的滑鼠創意是剽竊自全錄,就好像小偷從別人家
偷東西放到自己家中,另一個小偷再偷走小偷家中的東西,
大家都是小偷。没什麼好值得渲染的。

微軟幾乎所有的產品都是剽竊別人的創意,
但對微軟的市場佔有率沒有影響。為什麼?
因為消費者只要好的產品,才不管你的產品是從那兒來的。

在萬里有個蛋糕專賣店,名字叫做亞尼克菓子工坊,每天都門庭若市,
記者特地前去採訪,問老闆為何能做出那麼多好吃
又有創意的蛋糕,老闆答說:「因為從這兒訓練出來的
許多學徒,學成後都出去創業,開蛋糕店,與老闆打對台。
因為師出同門,所以不得不創新,否則,生意將經營不下去,
因為學徒學的只是之前做蛋糕的技術,
但創新做出來的蛋糕,學徒就不會製作,所以生意才能夠一枝獨秀。」

這就是我所強調的,不要怕被別人模仿與抄襲,
人家會抄襲你的作品,表示他承認他不如你,
否則他為什麼不抄襲別人的作品而要抄襲你的作品呢?

要阻止別人的模仿與抄襲有二種途徑
第一是申請專利或著作權、版權,如果有人抄襲,
就訴諸法律,要求對方賠償侵權損失。
第二就是自我超越,創造出讓別人無法模仿或抄襲的產品,
天底下所有的產品都會被抄襲與模仿,只有腦中的創意
是別人無法模仿的,因為那是源源不絕的點子及IDEA,
別人要抄襲也無從抄襲。

創意的來源是來自多方面的管道,用你的想像力及創造力,
創造出不同的產品組合及新的用途
第一種就是將某種行業成功模式,引進到不同行業而獲致成功,
這就是創新。例如聯邦快遞的點子就是從銀行的票據交換中心來的,
銀行將所有票據送至中央票據中心處理再分發至各分行,
聯邦快遞就是將所有的貨物先送至中央處理中心再由中央處理中心
將貨物分發至各地。餐飲連鎖店的中央廚房也是這個模式。
海運貨櫃的創新來自火車貨櫃,星巴克的創意來自義大利咖啡店,
但都是屬於創新的一種。

第二種就是舊元素的新組合,多嘗試不同的組合。
必勝客就是披薩及外送的組合,隨身聽就是步行 及錄音機的組合,
三明治就是麵包與肉片的組合,形成另一種新的產品及用途。

大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哈利波特的書在全球大賣之後,
就有人出面指控蘿琳剽竊他的小說,改編成哈利波特,
但全世界只知道蘿琳而不知道指控的人,叫什麼名字。

你不可能要求所有人都不模仿及抄襲你的創意及產品,
但你可以要求自己不斷的自我超越,當你不斷的創新及自我超越,
你就是畢卡索,而抄襲你的人也只不過是個畫匠而已,

反之,如果你只是在乎別人的抄襲及模仿,而不自我超越,
你也只不過是類似指控蘿琳的作家,沒有人會想知道你的名和姓。

關鍵是要如何讓自己成為最棒的人,因為市場只要最棒的產品
及創意而不會去追究其源頭,創意其實只是舊元素的新組合而已,
讓自己成為不斷創新的亞尼克菓子工坊蛋糕專賣店的老闆
而不是自怨自艾指控蘿琳的作家。

如此你將成世上獨一無二的畢卡索
而抄襲及模仿你的人,終其一生,也只不過是個畫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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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 仕凡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